高企認定審計
更新時間:2019-04-19 11:39:53 字號:T|T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審計
一、高新企業審計: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需要注冊會計師對申報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結構明細表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發表審計意見,而申報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的發生頻率往往較高,單純實施實質'陛測試難以為專項審計意見提供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因而,注冊會計師對申報企業內部控制的了解和測試就成為降低審計風險的重要方法.
財務年度審計報告
近三年每個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
審計所需材料
高新技術審計需提交的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復印件)。
3、開業驗資報告、評估報告(復印件)。
4、上年度審計報告(復印件)。
5、章程、合同(復印件)。
6、年度會計決算報表或中期報表(企業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各種附表、財務情況說明書)。
7、會計帳簿及會計憑證。
8、會計科目余額表(1級至末級的期初、期末和累計發生額)。
9、存貨及固定資產盤點表。
10、現金盤點表、銀行對帳單及調節表(人民幣、外幣)。
11、長期投資(被投資單位營業執照、章程、會計報表)
12、借款、貸款、投資合同、協議書(復印件)。
13、納稅申報表及繳款書。
14、項目立項書。
15、專利及著作權等證書。
16、2007年高新產品(服務)合同。
17、《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企業注冊登記表》。
18、企業科技人員和研究開發人員的勞動合同。
19、技術創新活動證明材料,包括知識產權證書、獨占許可協議、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省級(含計劃單列市)以上科技計劃立項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20、業務約定書及管理當局說明書(蓋章)。
另外:三年研發費用表,收入表,和自測表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審計范圍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材料的規定可以看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審計包括[1] :
1、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2] 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2、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
3、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二、雙軟審計
1、《軟件企業認定申請書》;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企業法定代表人對所填信息和申請材料真實性、準確性的承諾書;
4、企業開發及經營的軟件產品列表(包括本企業開發和代理銷售的軟件產品),以及企業主營業務中擁有軟件著作權或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的有效證明材料;
5、企業擁有的《軟件產品登記證書》或《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證書》、與用戶簽訂的上年度合同金額******的兩個信息技術服務合同(協議);
6、申請認定年度上一年度的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研究開發人員數及其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說明,企業職工勞動合同簽訂情況說明以及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包括社保網上申報系統截屏或支付社保中心的銀行付款憑證或社保中心出具的證明);
7、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且具有國家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申請認定年度上一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企業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和企業軟件產品自主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專項審計(鑒證)報告、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和境內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鑒證)報告;
8、企業生產經營場所、開發環境及技術支撐環境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經營場所購買或租賃合同,企業主要經營管理制度文件列表等;
9、保證產品質量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ISO9000系列證書或CMM/CMMI評估證書,或建立符合軟件工程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的說明和至少1個主要產品的需求規格說明書、測試報告、用戶手冊等過程文檔記錄;
10、工業和信息化部及市經信委要求補充的其他材料。
根據國務院最新公布的國發〔2015〕11號文《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決定》中,2015年3月15日取消雙軟認證當中軟件企業認定的審批。